【案情简介】
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一家文具销售商,其在销售阅读架产品时被他人取证并以专利侵权为由告上法庭,要求巨额赔偿。无效宣告请求人找到超凡并委托超凡律师对名称为“精简阅读架”的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
接到委托后,我方律师对上述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涉案专利涉及一种阅读架的结构,其具有10项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是独立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10是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1限定特征较为详细,技术特征较多;
在初步分析了涉案专利的技术方案之后,律师检索了涉案专利的审查信息,发现涉案专利有申请评价报告的记录,并且评价报告显示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但是仔细查看过评价报告里的对比文件发现,从无效的角度来讲,上述对比文件难以达到无效掉涉案专利的程度,很多区别技术特征均是用公知常识的方式进行评述的,这在无效阶段很难被专利复审委采纳,因此,该案需要补充检索证据。
超凡律师立刻着手进行专利检索,通过检索国内和国外相关领域的专利文献、期刊文献等,发现了一篇授权公告号为CN204157950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较多的涉案专利的技术特征;于是以该篇文献为最接近的对比文件提起了专利无效。
随后,经过跟无效请求人沟通有进行了进一步检索,并重点确定日本专利和中国实用新型专利,最终发现一篇授权公告号为CN205233860U的中国实用新型专利公开了涉案专利的核心技术特征,为无效掉涉案专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后续的口头审理过程中,尽管专利权人带来产品实物向专利复审委进行讲解技术效果,但是在我方扎实的证据和充分有理的陈述面前,并没有得到专利复审委的认可。
【案件结果】
由于准备充分,前期做了大量工作,并提交了无效请求书以及补充意见陈述书等材料,专利复审委员会接受了超凡律师的代理意见,于2018年9月29日发文宣告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10全部无效。
专利被无效掉后,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客户赢得诉讼。
【案件亮点】
该案属于涉及专利侵权诉讼的案件,通过在诉讼过程中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一方面,达到中止诉讼的目的,防止法官作出不利于侵权人的判决;另一方面,从根本上为客户扫除了专利障碍,通过将涉案专利无效而将其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实施。
该案件对于被告侵权可能性较大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