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发布┃附结论
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 作者:pro8b4227 | 发布时间: 2017-07-04 | 1889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2016年中国专利调查数据报告》,这是全国专利调查成果的第二次年度发布。



2016年专利调查覆盖我国23个省区市,针对2015年底拥有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及其有效专利开展调查。调查实际发放专利权人问卷1.5万份,专利信息问卷4.3万份,实际回收率超过80%,有效率超过70%。报告显示,我国专利保护需求持续旺盛,有效专利实施率稳中有升,小微企业专利遭遇侵权风险高、维权难度大。


自2008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已连续9年组织开展年度全国专利调查工作。调查内容涵盖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获取了大量的第一手数据。为充分利用调查成果,体现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成效,专利调查数据将会按年度对外公开,为政府决策和政策研究提供更好的数据服务。


2016年中国专利调查主要结论

2016年专利调查覆盖我国23个省区市,针对2015年底拥有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及其有效专利开展调查。调查实际发放专利权人问卷1.5万份,专利信息问卷4.3万份,实际回收率超过80%,有效率超过70%。报告显示,我国专利保护需求持续旺盛,有效专利实施率稳中有升,小微企业专利遭遇侵权风险高、维权难度大。

一、专利保护需求旺盛,保护力度继续加强

近年来,我国专利保护环境不断优化。2016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48916件,同比增长36.5%,有效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调查显示,专利权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旺盛,希望强化专利行政执法的意愿强烈。

(一)保护需求旺盛,保护满意度需进一步提高

调查显示,超过8成专利权人认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要逐步或大幅强化。其中,6成多的专利权人认为需要逐步强化,近2成的专利权人认为需要大幅强化。不同的专利权人的评价与总体情况大体一致。与其他专利权人相比,个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需求更强烈,28.0%的个人认为知识产权保护需要大幅强化。


专利权人表示满意或非常满意的比例可以视为其对专利保护的满意度测度。调查显示,专利权人对政府的专利保护工作表示满意的比例仅为56.2%。这表明专利保护仍需继续加强,满意度仍需进一步提高。


(二)专利权人希望强化专利行政执法的主动性

越来越多的专利权人倾向于求助专利行政执法,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执法查处侵权行为。调查显示,61.3%的专利权人希望专利管理机关主动执法查处侵权行为,较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选择向专利管理机关举报的专利权人达到51.3%,较上年提高5.6个百分点;选择协商解决的比例为25.8%,直接去法院进行诉讼的比例为23.6%,均较上年有所下降。



(三)专利侵权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近年略有抬头


近五年调查数据显示,各类专利权人遭遇侵权比例出现了显著下降,侵权行为得到一定遏制,2015年下降至历史低位。最新数据表明,2016年企业和高校的专利权人遭遇侵权的比例较2015年有所回升,科研单位和个人专利权人遭遇侵权的比例继续下降。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力度仍需持续加大,对专利侵权行为形成高压态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专利执法和维权援助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四)举证难成为制约专利司法保护最重要因素


举证难直接拉低了专利权人对专利司法保护的满意度。调查显示,专利权人对目前专利司法保护最不满意的前三位是“举证难”、“审判周期较长”和“判决执行难”。其中,超过50%的专利权人对举证因素表示不满,对审判周期较长和判决执行难的不满意程度分别为34.3%和27.6%。



调查还进一步关注了法院判定赔偿的额度。近5成的专利权人选择无赔偿,另有28.9%的专利权人选择10万元以下,18.8%的专利权人选择10至50万元的赔偿。根据专利调查地方调研的访谈,一件诉讼案成本大致在40至50万元之间。大部分案件即便胜诉获得赔偿,也依然无法补偿诉讼有关成本。此外,调查还测算了“如果有意出售所拥有的专利,每件专利的预期收入”。数据显示,企业专利平均预期收入集中在10至50万元。也就是说,司法维权成本已经超过了企业出售专利的收益预期。


二、专利实施率稳中有升,企业专利产业化较高


调查显示,从2006年至2016年,我国专利实施率集中在57%至75%的区间范围。2013年专利已经开始实施的比例为74.1%,连续两年持续上升,达到历史最高水平。自2014年,专利实施率开始回落,降至69.2%。至2015年,再度下降为57.9%,成为历史最低水平。2016年,专利实施率有所回升,升至61.8%。

(一)我国有效专利实施率超过6成,企业专利运用水平最高

2016年调查显示,我国专利实施率[1]为61.8%。分专利权人类型来看,企业的专利实施率最高,为67.8%。分专利类型来看,外观设计专利的实施率最高,为65.8%。

[1]专利实施率=有效专利中已经实施的专利件数/有效专利件数。



(二)相对于专利拥有规模,专利实施率呈现先升后降趋势

专利权人的专利实施行为,会因为专利拥有数量的多寡而有所差异。调查显示,随着专利拥有量的增加,专利实施率呈现出先上升再下降的单峰分布趋势。以发明专利为例,拥有1-2件的实施率为55.3%,拥有10-29件的实施率最高,为64.7%,而拥有100件以上的实施率只有41.0%。


产业化率相对于专利拥有规模也呈现出单峰分布。其中,拥有专利件数在1至2件的专利权人的专利产业化率较低,不足40%。而拥有专利件数在10至29件的专利权人的产业化率最高,超过50%。拥有100件以上的专利权人的产业化率也只有40.4%。细分三种类型专利,其产业化率也呈现出明显的单峰分布。


在拥有一定规模有效专利的专利权人中,拥有专利数量越多,未实施专利所占比例越高。根据以往调查表明,除专利实施以外,这类专利权人已经在利用专利进行技术储备、塑造产品形象,形成宣传效用、建立产品标准、利用专利形成交换资本或谈判筹码、对竞争对手形成抑制或封锁等,总体专利运用水平处于较高水平。


(三)企业规模与专利实施率呈现正向相关关系

调查显示,大型企业专利实施意愿更强,或者说大企业的专利更容易实施。整体而言,企业规模越大,专利实施率就越高。分专利类型来看,微型企业的有效发明专利、有效实用新型和有效外观设计三类专利的实施率,集中在50%-60%,均低于其他规模企业相应专利类型的实施率。


企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产业化率相对于规模类型呈现显著单峰分布,而外观设计专利产业化率与规模类型呈现出正向相关关系。具体而言,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来说,中型企业的产业化率均高于其他类型企业,出现唯一峰值;而对于外观设计专利来说,企业规模越大,产业化率越高。

(四)高校专利运用水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专利许可转让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调查表明,我国高校有效专利实施率为12.1%,远低于企业60%以上的实施率。高校有效专利产业化率仅3.3%,更是远低于全国46.0%的平均水平。从专利许可和转让数据来看,我国高校专利许可率仅为3.3%,低于全国8.1%的平均水平。我国高校专利转让率仅为1.9%,同样低于全国5.4%的平均水平。高校专利运用能力不足,阻碍了高校专利价值的实现。



三、小微企业专利风险高,创新成果转化困难


调查显示,我国小微型企业并未获取资金支持优势地位,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存在困难,所拥有专利遭遇侵权风险高维权难。

(一)小微型企业尚未获取资金支持优势地位


调查表明,政府对企业的资金扶持,存在着明显的“马太效应”。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容易受到政府的青睐,从而更有可能获取研发资助和专利资助。

具体数据显示,研发活动接受政府资助的比例,最高的是大型企业,为50.9%。最低的是微型企业,只有35.7%。同时,所拥有的有效专利接受过政府专利申请资助的比例,同样是大型企业最高,为45.8%。而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仅为28.1%和29.2%。


(二)小微型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存在困难

与大型企业相比,小微企业的专利更难以实施或者产业化。这并不简单意味着小微企业的专利没有市场前景。数据表明,企业规模越小,其“技术创新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找不到销路”的比例反倒越小。


调查还显示,除了“不能有效地阻止其他市场主体模仿自己的技术创新”这一宏观保护环境的共同原因以外,企业规模越小,“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无法支持后续产业化生产所需的资金”、“构建营销渠道成本太高,无力承担”的现象越为突出,资金问题成为阻碍企业从技术创新活动获得收益的重要因素。


(三)微型企业专利遭遇侵权风险高维权难

微型企业专利遭遇侵权的风险较高。调查显示,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的比例为19.5%。按照企业规模划分,微型企业最高,达到24.5%。再从维权措施来看,企业规模越小,在遭遇侵权后,越倾向于不采取任何措施。超过半数的微型企业在遭遇侵权后未采取措施。而遭遇侵权后不采取任何措施,并不意味着企业没有尝试或努力过。实际上,小微企业在维权救济方面是做过努力的。数据表明,企业与政府机构打交道较多的知识产权业务是“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类”。其中,微型企业的比例为47.3%,明显高于大型企业40.6%的比例。这说明小微企业不采取任何措施的原因在很大情况下是“投诉无门”。这也间接说明了小微企业的维权之路充满荆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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